送兒一套江景房
只求春節回家陪10天
不料兒子一心在外打拼還是難得回家,還在爭吵中將他推倒,老人告到法院收回房產
60歲的汪峰和唯一的兒子之間有個“約定”,他送兒子一套位于沙坪壩區130平米的江景房,條件是兒子每年春節回家陪他過10天,且不能打罵。
可對于想闖事業的兒子汪利民來說,;丶铱纯词莻難題。隨后,在一次激烈爭吵中,汪利民將老父推倒在地。老汪一怒之下將兒子告上沙區法院,收回了房產。
昨天,沙區法院的法官介紹了這個案例。
汪峰今年60歲,家住安徽省安慶縣,膝下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汪利民是家中最小的,今年29歲,大學畢業后,一直沒有固定工作,東一榔頭西一棒,更別提自己安家置業了。老汪多次讓兒子回家過春節,汪利民總是以打拼事業等種種理由搪塞。
這樣下去,不是個辦法。老汪非常焦急,找女兒商量想辦法。
回家過年就送你一套房
2009年,老汪和兩個女兒商量。嫁到重慶的女兒汪琴想,如果在重慶給弟弟安家,以后再把老人接來,一家人可以經常聚一聚,相互有照應,汪琴還提出,可以先幫弟弟墊上購房款。
老汪想,先安居再樂業,確實是個好辦法。
2009年6月,他和兒子簽訂了一份《贈與協議》,雙方約定,老父出錢為兒子購買一套重慶的房子,首付款由他出,按揭款由汪琴墊付,以后由汪利民自己還給姐姐。如果父親常年居住在安徽,汪利民必須每年春節回家過年,陪伴不少于10天,而且滿足老人精神生活的需求,保證老人精神愉快,不得有打罵行為。
吵架動手父親收回房產
簽訂協議后,老人和汪琴在重慶沙坪壩濱江路的美麗山水小區買了一套江景房,130多平米,寫上汪利民的名字。每個月,汪利民從姐姐那里領按揭款,還給銀行。
老汪發現,他的想法竟然只是一廂情愿,房子沒有調動起兒子回家探視的積極性。從2009年至今,汪利民在春節期間極少回家,即使回去,也根本呆不了10天。老汪多次提意見,甚至訓斥,兒子依然我行我素。
今年元旦節,一家人在海南聚餐,竟然吃了一肚子氣。1月2日,汪峰和兒子在海南三亞的某酒樓吃飯,為瑣事爭吵起來,汪利民一把將老父推倒在地,老汪十分慪氣,大罵“不孝子”,“就當房子白買了!
雖然摔倒只留下皮外傷,沒有骨折,但老人心里非常難過。元旦節一過完,老人來到重慶,把心疼溺愛20多年的幺兒告上沙區法院,要求解除《贈與協議》,并收回房產。
“想闖事業,不想回家”
庭審中,汪利民說,他在海南忙工作,不是不想回家看,每次春運跑回去,從南到北,很耽誤工作,“我想闖事業,打拼,沒必要每年都回去把老人守著!
老人說,在北方,養兒防老的觀念是很普遍的。他只是想,只要經?吹絻鹤泳托,不需要他匯多少錢回家,“女兒墊付的月供,我以后會慢慢還的,相當于這房子是我全額送他的!
汪利民說,他和父親之間關系沒有想象中這么緊張,推人是因為情緒激動難抑,之所以老父親要來告他,“說不定姐姐兩口子私底下在挑撥我們之間的關系!
“胡說八道!”姐夫聽后很生氣,當即反駁,“房子已經是你的名字了,還是我們出的錢。我和你姐不差這點錢,在重慶和海南都有房子,沒必要跟你爭!
昨天,我們從法院了解到,雙方達成調解,汪利民答應解除《贈與協議》,并答應于今年3月1日前將他名下的房產過戶給父親。辦案法官透露,調解完成后,老父親顯得很失落,他提出,要是兒子以后改好了,“房子還是會給他,終究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