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日中午,保姆樊某某獨自在雇主居女士家中擦窗時,不慎從12層樓的窗口跌落,當場死亡。居女士聞訊后焦急萬分,匆匆趕回家中。公安人員當即對現場進行了勘查。根據法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樊某某在從事家政服務時意外身故,意味著居女士將承擔數額較高的賠償金。就在此時,居女士想起她曾為樊某某購買家政服務綜合保險。事發時正處于保險期間內。于是,她撥打了平安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95512報案,目前,保險公司已經介入理賠。如公安機關認定此事件為意外事件,保險公司將根據家政服務綜合保險條款的約定向居女士支付10萬元賠償金。死亡保姆的法定繼承人將獲得這筆賠償金。家政服務保險綜合化解雇主和保姆雙方風險的作用將得到充分體現。
為了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務人員在家庭服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的風險,上海從 2004年7月1日起推出商業保險性質的家政服務綜合保險。本市保險意識較強的家庭已紛紛購買這項保險。目前,全市共有7.2萬戶家庭購買了家政服務綜合保險;通過撥打市勞動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咨詢家政服務綜合保險的有14601人次,累計變更家政服務人員10968人次。
一年多來,兩家保險公司共理賠168起意外傷害事故,其中獲得醫藥費最高理賠額為10000元,不僅大大降低了雇主家庭的風險,也使得家政服務人員得到相應的保護。
家政服務綜合保險問世以來,仍有不少雇主抱有僥幸心理,忽視家政服務工作發生意外的風險,一旦發生意外則后悔不及。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市民,購買家政服務綜合保險,既化解了雇主自身的風險,也保障了家政服務人員的權益。同時也要提醒家政服務人員,千萬重視家政服務過程中的勞動安全。